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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检察院六举措着力降低未检案件“案-件比”
时间:2020-03-27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以来,茂南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通过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着力优化整合办案机制,有效降低未成年人案件“案-件比”指标,整体办案绩效稳步提升。

一、提高检察办案政治站位

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检察机关最优案-件比是1:1,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办结”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科室会议,学习领会上级检察机关和区检察院党组的指示精神,对照全院“案-件比”数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剖析该院未成年人案件“案-件比”指标中存在的短板,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通过强化提前介入机制,对公安机关承办的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案件,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在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时提前介入侦查,对案件的定性及处理提出意见,引导侦查取证,强化固定证据。2016年以来,该院未检办案组共提前介入案件1159人,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均被采纳,有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如对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曾某某强奸案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提出法律适用建议,保证案件质量,将问题解决在诉前,确保准确、有力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三、及时引导补充侦查工作

在审查逮捕案件作出逮捕决定时,做到每个案件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批准逮捕决定书》同时送达公安机关,并要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逮捕后的侦查时间,完善证据链条。如特别督促公安机关补充司法行政机关是否同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社区矫正的相关资料、做好在逮捕后随时或者定期与侦查人员沟通补充侦查情况、实现在补充侦查环节的全程沟通等,确保案件补充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程序

在审查逮捕提审时,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规定,让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充分了解、促使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降低翻供的可能性,有效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综合权益保护。2018年以来,共办结认罪认罚未成年人案件5689人,法院审结31人,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19人。引导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损失、达成和解26人,当事人服判息诉效果明显,提出上诉1人,上诉率仅3.2%

五、严格退查及延期标准

通过进一步规范退查、延期等环节,严格退查及延期的标准,着力提升检察环节办案质效。对于需要退查案件,补侦提纲做到详细、明确,承办人随时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跟踪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有效取证,确保证据收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防止只退不查。

六、释法说理工作到位

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或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案件,做到将对应的决定书及说理等文书一并送达公安机关或案件当事人,防止出现复议复核及申诉案件。对存疑不捕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并列明补充侦查提纲,阐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识,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提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效率和质量,建议公安机关在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时,重新提请逮捕,确保办案质量。

下一步,茂南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将进一步强化理念引领,提高检察办案水平,做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切实降低“案-件比”,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