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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纠正6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和判决日期错误案件
时间:2018-04-16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春节假期刚过完,茂名监狱服刑人员吴某某向茂名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干警申诉,称其手中持有的刑事判决书上刑满日期与监狱的离监通知书上的刑满日期不同。同时反映,因即将刑满释放,刑期计算错误可能无法按时出监,已委托家人到法院反映情况但一直未得到答复,心里十分急躁,希望检察官能尽快调查处理,维护其合法权益。

茂名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干警受理并认真听取了该犯的诉求,并着手开展全面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向罪犯吴某某以及其他5名同案犯详细调查了解其羁押时间和取保候审的有关具体情况,调取了监狱的罪犯档案资料,认真审查了申诉人提供的判决书与监狱档案中的判决书。经审查发现,罪犯吴某某等6人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但是6名罪犯持有的判决书是一个版本,监狱罪犯档案中是另一个版本。在核实该案判决书确实存在错误后,驻监检察官远赴湛江将有关材料递交原审法院,提出存在问题,依法向原审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督促其立即核实6名罪犯的判决日期与刑期。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当即给茂名市检察院出具了一份详细的《关于(2017)粤0891刑初107号刑事判决书情况说明》,说明在经过合议庭三次合议的情况下,先后打印过三份刑事判决书,因办案人员工作疏忽大意,没有认真核对打印后的判决书,在向吴某某等6名罪犯送达判决书后,发现判决日期和刑期截止时间有误,更改后没有向吴某某等6名罪犯送达更正后的刑事判决书。

2018227,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法官即到茂名监狱沟通说明情况,将更正说明递交茂名监狱,将更正后的刑事判决书分别送达吴某某等6名罪犯,同时向6名罪犯收回原错误的判决书,纠正了吴某某等6名罪犯刑期计算错误和判决日期错误判决书,并专门来到驻监检察室,对驻监检察官表示感谢,表示将在审判工作中强化工作责任心,今后在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在起草、签署、打印、核对、盖章过程中加强审校,多人参与、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保证法律文书的准确性,避免出现类似的工作失误。

   茂名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6名服刑人员法院判决刑期计算错误和判决日期错误案件,不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彰显了检察公信力,更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在茂名监狱中引起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