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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检察院“用法、用情、用心、用爱”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时间:2019-01-21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电白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多种手段,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用法、用情、用心、用爱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用“法律利剑”斩断伸向妇女、未成年人的“黑手”

    2016年来,该院共批准逮捕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 115件190人,起诉109件135人。依法严厉惩性侵妇女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突出犯罪和重大恶性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办理了江某某、陈某某、徐某某等6人强迫、组织未成年少女卖淫案起诉陈某某、王某某、蓝某某三人侵害幼女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年、10年有期徒刑;起诉郑某某拐卖妇女儿童案,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二、用“法律温度”感化涉妇女、未成年人

    对涉妇女、未成年人,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2016年来,对女性犯罪嫌疑人不批捕35人,不起诉29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62人,不起诉49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如该院在办理某中学生入户盗窃一案时,了解到该生家境贫困,父母离异并外出务工,学习、生活保障困难,其入户盗窃少量金额主要用于购买校服和生活支出。该院依法先后对该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帮助该生转入另外一所中学学习。检察官们还自发捐款为该生购买棉被、蚊帐等生活用品和必要的学习用具,派专人定期跟进帮教,用心用情教育感化。目前,该生安心学习,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明显提高。

三、用“检察爱心”呵护受侵害妇女、未成年人

该院成立心理咨询室,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组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开通青少年维权专栏,对被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用心用情呵护受侵害的妇女儿童。2016年来,该院联合上级检察机关、妇联、教育局及相关镇、村委会先后对8名被侵害妇女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余元。如麦某强奸一案,该院依法惩治麦某后,联合市检察院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持续跟进,适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被害人解决户口、低保及其他生活困难。

四、用“检察真情”守护妇女、未成年人

根据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妇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特点,有针对性地挑选典型案例,配以漫画和检察官寄语,汇编成《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留守儿童家长手册》等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资料,与电视台合作推送《关爱未成年人》专题节目,与电白区教育局建立常态化检校共建机制,选26名检察官成立普法宣讲团,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村”“检察基层行”“反家暴”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016年来,该院先后82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22场次,受教育师生达9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册,深入乡镇、边远山区开展“下访巡访”“送法进村”“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等活动8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学生代表等25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有效强化妇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增强妇女、未成年人维权意识。

    接下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电白区妇联、团委、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以及有关爱心组织的密切配合,强化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形成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在持续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妇女儿童民事行政权益司法保护。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普法实效;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努力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