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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检察院正式聘任22名检察工作联络员深入推进“乡间检察”工作
时间:2019-03-15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6日上午,电白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工作联络员聘任大会,为来自全区各镇(街)共22名检察工作联络员颁发聘任证书。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刚标同志主持。院务会组成人员、控申科及沙琅检察室部分干警出席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春晖宣读了《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聘请唐飞鹏等22名同志为本院检察工作联络员的决定》。随后,院领导为各位聘的检察工作联络员颁发聘书。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波对新聘任的检察工作联络员表示感谢,并希望受聘的联络员齐心协力,认真履行联络员职责,切实发挥联络员“身在一线、眼处前沿”的优势,做好检察工作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王洪波检察长就做好检察联络点和联络员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当好检察“引导员”。面对基层农村复杂形势,检察机关需要通过各位联络员的支持和引导,发现监督线索,延伸监督职能,真正把法律监督关口前移。二是当好检察“宣传员”。各联络员积极帮助检察机关宣传宪法和法律、检察机关职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提高检察工作的执法公信力。三是当好检察“接待员”。各联络员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及时排查和掌握辖区内涉检控告、申诉、重要信访、不稳定苗头、不安定因素。四是当好检察“协调员”。各联络员协助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切实把涉检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当好检察“信息员”。各联络员帮助检察机关了解和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传递“检察好声音”,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最后,与会人员围绕检察院的宪法定位、主要职能、机构设置、信访案件受理范围和联络员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建立检察工作联络点,是推动“乡间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该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立足自身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检察工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化、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