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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检察院与茂南区工商联会签《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茂南区检察院与茂南区工商联联合举行会签仪式,茂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剑锋,茂南区工商联党组书记陈鸿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两单位如何充分发挥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工商联联系服务职能,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台了相关具体措施,建立推动构建新型检企关系的协作配合机制。 

  意见共15条,从落实司法保护政策、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强化法律监督与引导三个方面,建立了常态化沟通联络、信息互通共享、民主监督“三个机制”,为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势和工商联密切联系民营企业优势互补,凝聚服务民营经济合力,协力共护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遵循。 

  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以确定专人对接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方式,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有效贯彻《实施意见》所确定的内容。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意见明确规定茂南区检察院运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平台以及在区工商联设立派驻检察联络站、定期派驻检察官开展法律服务等方式,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举报控告等服务。对茂南区工商联反馈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茂南区检察院优先受理,并及时向茂南区工商联反馈处理结果。 

  三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根据该意见,茂南区检察院优选民营企业家中的党外人士和工商联、商会工作人员担任特约检察员,并在制定司法政策、研究重大检察决策和改革举措时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 

  该文件的会签及出台,是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中“化被动为主动”、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的有力表现,为茂南区下一步开展更深层次、多角度的检企合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重要讲话精神夯实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