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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检察院检察官“送案下乡”“以案释法”获点赞
时间:2021-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电白区检察院在该区林头镇某村委会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会上,被不起诉人老蔡现身说法,有效促进附近村民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村民对检察机关“送案下乡”“以案释法”的普法形式纷纷点赞。

  2020年7月,年近8旬的老蔡为改善生活、补贴家用,决定“重操旧业”。他到市场买了2张捕鸟用的细网,布置在附近的山头。没过几天,老蔡设下的“机关”成功网到了5只活泼乱跳的小鸟。然后,老蔡拿着收获的5只小鸟到附近的市场以5元/只的价格兜售。在老蔡等待下一个顾客光顾的时候,执法人员找上了老蔡。经调查,老蔡捕的5只小鸟为雀形目雀科麻雀,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禁止非法捕捉和贩卖。后来,老蔡被执法人员带走进一步调查。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具有其他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的,应予立案。老蔡张网捕麻雀的行为属于在全年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方法狩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刑事犯罪。在执法人员的普法和教育下,老蔡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及时拆除了捕鸟用的细网,将剩余的4只麻雀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妥善保护。

  今年2月24日,案件移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依法审查,认为老蔡(取保候审)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且年事已高,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拟对老蔡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农村村民对非法狩猎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甚少,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屡有发生,为强化农村普法宣传,承办检察官来到老蔡所在的村委会,对老蔡非法狩猎案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并邀请派出所民警、村委会干部,附近年龄较大的村民代表等20余人参加公开宣告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用群众身边案例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引导群众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杜绝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与会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表示支持,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公开宣告+普法+现身说法”的形式表示点赞,并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地区多开展类似的普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加强法律宣传,强化村民的法律意识,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保护野生动物,一起守护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