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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检察院王天鸿检察长带队到化州市检察院调研“一院一品”创建工作
时间:2018-04-27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425日上午,茂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带队到化州市院就“一院一品”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峥鸣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下,先后到化州市合江镇林尘派驻检察室合江办事处以及林尘镇派驻检察室走访,并实地考察了林尘镇派驻检察室新办公建设用地情况。随后,调研组到化州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化州市检察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化州市检察院关于“一院一品”检察便民品牌——“乡间检察路”工作情况汇报。化州市检察院参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也纷纷发言,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对“乡间检察路”创建工作的看法以及工作实效。

王天鸿检察长听取了汇报,认为“乡间检察路”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十分契合,是一脉相承的。同时,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就在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了深入解读: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三是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四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

天鸿检察长从检察创新之路、联系群众之路、基层治理之路三方面对“乡间检察路”的内涵进行了高度概括;对化州市检察院“乡间检察路”品牌创建工作中做到思路明确、领导重视、措施得当、效果明显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乡间检察路”品牌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枫桥经验”精神,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协调配合,在“乡间检察路”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二是要做好“乡间检察路”的配套保障工作,不仅要有乡间检察人,也要有乡间检察车;三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直面困难,认真研究解决“乡间检察路”品牌创建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