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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天鸿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时间:2018-11-15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13,茂名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审查逮捕案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直接办理此案。王天鸿检察长受理案件后,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讯问了嫌疑人、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被害人的意见,查明了犯罪嫌疑人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并有未成年、是在校学生、积极赔偿并与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事实。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市检察院于1115日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王天鸿检察长带头直接办案,是落实最高检《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发挥了检察长对其他检察干警的示范、引领作用,也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更体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惩治与预防并重的办案理念。



王天鸿检察长认真阅卷并分析案情后,详细摘录并制作讯问提纲



王天鸿检察长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对案发经过进行重点核实



王天鸿检察长在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训诫教育,让犯罪嫌疑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王天鸿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必要性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其他检察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