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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8-12-29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8日下午,茂名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座谈会在市检察院四楼东头会议室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戈,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晨虹,公诉一科、公诉二科全体检察干警及各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未检办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吴晨虹专职委员主持。

本次会议共有五项议程:一是茂名市检察院公诉一科负责人陈伟涛通报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情况;二是茂名市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王小丽传达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座谈会精神;三是观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教程;四是认罪认罚从宽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座谈;五是茂名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戈讲话。

刘戈副检察长强调,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要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有效推进制度落实。一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价值。二要牢牢把握“五个准确理解”,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五个准确理解”具体指准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三要增强主体责任和组织领导,压茬推进制度稳妥有序落实。

刘戈副检察长对我市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明确指出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就下一步公诉部门如何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迈进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准有序推进。二要以“破网打伞”为主攻方向,健全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长效机制。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以“三个自我”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