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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检察院第一期乡间巡回检察活动走进化州市平定镇
时间:2018-12-20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让检察工作走进乡村、贴近群众,1218日,茂名市检察院和化州市检察院联合组成乡间巡回检察工作队,走进化州市平定镇开展第一期乡间巡回检察活动。

活动通过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派发扫黑除恶、“两度一率”等工作宣传手册和物品,讲解展板内容,开展有奖知识问答,组织流动宣传车队在镇内进行巡回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形式,让检察官走出去宣传法律、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把检察工作推进到基层、到乡镇、到农户家中,努力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让法治力量深入民心。

本次宣传活动共接待法律咨询群众40余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8件,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及物品2000多份。

宣传活动过后,茂名市检察院和化州市检察院的控申干警来到平定镇旺竹村,就陈某宝刑事申诉暨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答复,将答复会开到群众家门口,以公开促公正的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20185月,梁某勇驾驶货车与陈某栋搭载陈某保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栋、陈某保当场死亡。经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梁某勇负全部责任,陈某栋、陈某保无责任。20189月,化州市法院判决梁某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对法院刑事判决不服,陈某栋父亲陈某宝向化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及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化州市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认为申诉人陈某宝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考虑到申诉人家庭的困难情况:妻子已经离家出走,79岁的母亲风瘫卧床不起,三个女儿都在上学,急需解决学费问题,化州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公开答复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首先陈述案件办理情况,并宣读审查结果。接着申诉人及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问答释疑,受邀代表发表评议意见。最后,化州市检察院宣布对陈某宝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决定,并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

公开答复会吸引了不少群众过来旁听,会后,群众向检察干警询问相关法律知识,检察干警现场答疑解惑,向旁听群众释法明理,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巡回检察活动的开展,把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乡间村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密切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