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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玉林市检察院签署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
时间:2020-07-23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2日上午,茂名市检察院、玉林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签署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交流座谈会在茂名市检察院召开。茂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兵国、玉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祥云,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黄兵国副检察长、曾祥云副检察长分别代表两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 

签署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的目的:玉林市与茂名市地理相近,山水相邻,人文相通。近年来,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违法案件呈现多发态势,异地倾倒固体废物,跨区域捕猎、买卖野生动物,跨区域破坏森林土地资源等问题凸现,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类案件普遍存在取证难、打击难、移送难、监管难、诉讼难和生态环境修复难等问题。司法实践遇到的新情况迫切需要两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协力防范和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共筑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屏障,共促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修复,形成合力共同保护两地青山绿水和宝贵资源。

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的内容: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年度司法协作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案件中需要协作配合的具体问题等。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就相关法规、政策和典型案例等进行交流互通。三是建立线索移送和案件管辖争议协商制度。四是建立办案协作制度,统一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鉴定意见采信的标准,在办案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五是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利用各自人才资源和教育培训资源,加强业务交流,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六是建立综合治理协作制度,协调推动两地相关行政机关统一监管标准、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七是建立联合信息宣传制度,增强区域内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提高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保护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茂名、玉林市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两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曾祥云副检察长表示,本次座谈会交流的情况比较全面,与会人员问题提得比较具体,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相互学习借鉴,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下一步发展提供了思路和依据。要推动框架协议落地落实,确保取得良好实效。

 黄兵国副检察长表示,诚挚希望藉会签框架协议的契机,两地检察机关紧密协作,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努力构建公益诉讼工作“共同体”,合力突破办案难题、提高办案质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

下午,玉林市检察机关一行到信宜市考察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信宜市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示范林、镇隆窦州古城、“锦江画廊”碧道等地,信宜市院详细介绍了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工作的情况。

此次交流活动加深了茂名、玉林两地检察机关的联系,有助于思想观念的更新和互补,为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拓展了思路,奠定了基础。双方都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强交流学习,共同促进、共同发展、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