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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首次公开听证行政诉讼监督案
时间:2020-06-18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部署,6月18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了首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此次公开听证会的案件为申请人邓某某诉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纠纷申请诉讼监督案。市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并经审查后,根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兵国主持。主持人介绍了听证会议程、核对了当事人身份并宣布听证参加人员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然后由承办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

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紧紧围绕“邓某某申请对其于2003年10月28日在某工程工地上受伤进行工伤认定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和“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0月30日作出《邓某某工伤认定申请书的答复》以及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月8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两个议题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观点。

两名法学专家和三名人民监督员组成的听证员团队在会前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在听证员提问环节,听证员就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提问。

市检察院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旁听了听证会。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员和旁听人员对检察机关以听证的形式公开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听证会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的诉求得到了充分表达,既保证了案件办理的公开和透明,又增强了检察监督的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