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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鸿检察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并举行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1日上午,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对岑某芳等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案件承办人王天鸿主持。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电白区霞洞镇综治办主任、霞洞镇永乐村委会主任、永乐村驻村律师等人担任听证员。 

  市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甲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被害人家属岑某芳等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告知被害人家属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救助申请。岑某芳等人于2020年12月3日向市检察院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市检察院受理后,与电白区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 

  经审查核实,原案被害人王某乙生前是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的农民,收入微薄。其妻子岑某芳无业,身患“腹腔肿瘤”等多种疾病,因无法支付手术费未能接受治疗。其长子为照顾患病母亲和料理父亲后事,辞职在家,没有收入来源。其次子的收入仅能维持个人基本生活。其幼女年满11岁,小学在读。该家庭欠下外债12万元。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也是农民,家境贫困,其妻子患有智力障碍,还有一名12岁的女儿需要抚养。预计被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后,王某甲可供执行财产不多。 

  目前,申请人岑某芳等人没有获得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的经济赔偿,也没有得到其他机关或部门的救助。 

  王天鸿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事项,听证会按照议程有序进行。7名听证员对听证事项进行评议并分别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应当对申请人岑某芳等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后,两级检察院举行了救助金发放仪式。 

  开展检察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案件中,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一直以来,茂名市检察机关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司法救助工作始终,把司法救助作为扶危济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茂名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全面规范开展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增强司法救助的社会参与度,强化救助效果,为民生保障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