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茂名市检察院召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大会
时间:2021-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30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向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老党员代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检察院全体人员,老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冠恒主持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羽宣读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名单和《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市检察院领导为3名老党员代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为17名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2个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证书。

  王天鸿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以及在各个历史时期为检察事业作出贡献的老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奋战在检察系统各条战线上的共产党员致以节日问候!

  王天鸿检察长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立足当下,深刻理解100年党史的重要启示,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过硬的工作作风,推动我院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信念铸忠诚、严明纪律守规矩,毫不动摇地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有效贯彻执行到位。

  二要强化理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更加自觉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树牢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办好为民实事。

  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