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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时间:2021-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3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党务公开有关规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邓峰表示,抓好党务公开工作是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两级院机关党委和政治部更要发挥好组织牵头作用,切实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王天鸿检察长指出,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面临的不仅是补足传达学习的功课,更重要的是抓具体的部署落实,争取党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项日常公开工作迎头赶上。他强调,要把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把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党建工作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具体落实要细化。要严格对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的指导,着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三是学习培训要精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到党校、高校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做好精准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的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形成制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