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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检察院王辉华检察长到新垌镇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时间:2022-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茂名市领导干部包镇巡村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包镇巡村工作,近日,茂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辉华率队到高州市新垌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冠恒,高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剑锋等陪同。

  王辉华检察长一行先后到高州新垌镇明星、新垌、安山等20个村(居)委会进行督导。每到一村,王辉华检察长都认真听取汇报,详细了解各村(居)委会耕地保护、粮食安全、黑臭水体、违章建筑、基层社会治理、应急处置等情况,并进村入户实地察看各村“三清三拆三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水等工作开展情况。对新垌镇领导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主要街道、大路卫生总体干净整洁、章王垌村党建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具有特色、出瑞龙村以茶兴村走出新农村发展新路子等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前期督导和实地检查发现的个别村道垃圾乱堆放、家禽散养、污水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问题,王辉华检察长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王辉华检察长强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当前党委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人民群众幸福生活。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所有的镇村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的民心工程,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振兴。特别是镇委镇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二是要强化宣传发动。要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政策法规,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共建氛围,特别要利用好村村大喇叭宣传的优势,让政策要求深入人心,促进“要群众干”转变为“群众要干”的有利氛围。三是要强化经费保障。要多方筹集经费,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外出乡贤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力量,确保经费保障充足。四是要强化制度落实。要进一步落实群众门前三包责任,形成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实镇的主体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的有效方式方法。五是要贡献检察力量。茂名、高州两级检察院要紧紧围绕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环境污染、非法占用耕地、文物保护等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