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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
时间:2023-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0日上午,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总结分析全市前三季度检察业务数据情况,研究部署第四季度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两级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前三季度全市检察业务数据情况,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汇报本条线、本辖区检察业务情况。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分别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点评。

会议还对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官”“十佳检察官助理”和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质案件”进行了表彰。

王辉华检察长就进一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擦亮底色,不断夯实检察履职根基。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锤炼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坚持开展主题教育和推进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不断深化主题教育,在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中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使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统一于公平正义。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评判办案是否高质效就是要看人民群众有没有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没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没有解决合法诉求,有没有化解矛盾,有没有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不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推进茂名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更好服务现代化茂名建设。

二是深化认识,充分发挥理念引领作用。不断细化深化实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标准和要求,紧跟上级的决策部署,切实把上级的新理念新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个案是桥梁,是抓手,以个案延伸源头预防,末端化解,系统治理,积极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定分止争,做好后半篇文章。准确把握树牢正确政绩观的要求,“高质效”就是高质量、高效率、好效果。防止两个极端,既不能一味追求数据“好看”,不顾司法规律,甚至弄虚作假、反管理,也不能淡化排名就迷失方向,马放南山,业务数据是我们的“导航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我们的方向。准确把握全市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辩证看待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

三是靶向施治,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建立实质化审查机制,加强穿透式审查,努力做到三个“好”,提前介入好、补充侦查好、矛盾化解好,防止检察审查浅表化问题。加强主动监督,用好调查核实手段,提升监督广度、深度、精准度。进一步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纵向上的监督指导和和横向上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和系统化落实“四六十”工作法,并在落实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内容与形式。坚持司法为民“初心”,抓住“司法公正”核心,不断提升案件审查能力、释法说理能力、理论调研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案例研讨,案例培育,大力发掘和培养业务标兵。充分发挥精品案例、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体提升全市检察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数字检察战略,着力培育优秀的数字检察模型,以“数字检察”驱动检察履职提质增效。深化业务数据分析,强化客观评价、整体评价,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导向,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固强补弱,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