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时间:2018-07-04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定于201878日在茂名市祥和中学进行考试,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时间

75日—7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77日(上午9:0011:00)。

二、领取地点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茂名市迎宾三路173号)办公楼151506室。

三、注意事项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名单请见我院59日发布的通知“茂名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布”。

2、请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1张免冠1寸彩色近照(贴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委托其他人领取准考证的,被委托人应持本人及考生有效身份证领取。

3、考生报名时未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审核的,请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审核。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和照片不齐全的,请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取消考试资格。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20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