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14年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2-24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219日在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毅敏

 

 

各位代表:

我代表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进平安茂名、法治茂名建设为重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0952905人,提起公诉18282564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多发性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12711742人,其中,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484件、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33件、毒品犯罪案件254件。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074人,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23人。既打“老虎”又打“苍蝇”,优化办案结构,既坚决查办大要案,又严肃查处级别不高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处级干部22人,查办了化州市农业局原局长黄某某、原副局长刘某某利用负责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之机,收受他人贿赂等一系列群众反映强烈、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该类案件26人;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系统和领域设线布控,共立案侦查该类案件7691人,涉案金额2469万元。

(三)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共开展预防调查108次,职务犯罪案例分析52件,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57件,被有关单位采纳51件,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398次,开展预防咨询412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65次。成立了“预防宣讲团”,分别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地税局、市公路局、广东发展银行茂名分行、茂石化公司等机关单位进行了预防宣讲。围绕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以及近三年中央、省、市涉农惠农资金下拨发放展开调研,从中发现相关犯罪线索,严肃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加强了对涉及惠农资金使用、发放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预防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四)推进两项衔接机制建设,提升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实效

一是大力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全市建成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于12月试运行,同时,不断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督导检查、宣传发动,切实保障“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推进建立行政问责与渎职行为法律调查相衔接制度,对行政被问责人员是否涉嫌渎职犯罪进行法律调查,进一步规范我市的行政行为,不断减少因不良行政行为引发的社会不和谐因素。

(五)加大诉讼监督力度

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为重点,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3件,公安机关已主动立案3140人,通知立案1924人,已执行1621人;侦查监督纠正违法98件,86件已纠正,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危害民生刑事犯罪44人;以纠正脱管漏管、超期羁押为重点,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全面审查监管场所提请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35件,对不符合条件的115人提出了纠正意见,监管场所全部进行了纠正,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纠正脱管、漏管监外执行罪犯19人;以纠正错误判决为重点,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2013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6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8件,终止审查38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33件,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5件。探索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共督促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履行职责1件,支持弱势群体依法起诉23件。

二、践行群众路线,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得到新体现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践行群众路线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1147件,检察长接访日接待群众163人次。受理涉检信访案件33件,已办结28件,均已息诉罢访。不断完善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选择案情复杂疑难、易引发越级上访的案件预约检察长接访,提高领导接访下访巡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

(二)坚持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

在工作中切实强化释法说理,把情、理、法统一于执法办案中,采用当面说理、书面说理、电话说理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情绪疏导、利弊分析、法律宣讲和心理安抚等工作,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纠正认识上的偏差,让群众对处理决定心服口服。

(三)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

积极参与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双到”、“清洁家园志愿者”、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认真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与帮教工作。在茂港区投入50多万元建成关爱留守儿童服务站,市检察院领导多次带领支部党员探望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一起开展活动。广泛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活动,通过开展座谈听民声、实地走访察民情、送法上街解民忧、基层接访便民众、热情虚心树形象等措施,零距离接触广大群众,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深化阳光检务,执法公信力得到新提升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入开展阳光检务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廉洁,以公开正风纪,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是精心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对外开放检务公开宣传展区,邀请社会各界的代表参加活动,向大家展示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案流程以及检察业务、队伍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登门拜访、组织座谈、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开庭审理、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机关专题调研活动等多种形式,与全市人大代表做到零距离接触,只要不涉及工作秘密的信息都向代表公开,让每一位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都有初步认识,有效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工作的良性互动。三是在办理申诉案件中落实公开审查制度。让申诉人参与办案过程,充分地阐述其申辩理由,也充分地了解了案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亲眼看到司法公正的实现过程,从根本上消除抵触、怀疑、不满情绪,最终从内心接受并服从复查决定。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运用公开审查制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8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加强检察文书说理工作。大力推进检察文书说理,在检察法律文书中强化对证据和案件事实的分析论证,坚持文书说理和当面释法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五是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新选任了30名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监督结案“二类案件”(拟撤案案件、拟不起诉案件)912人。六是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中心建设。规范了案件流转程序,确保了案件流转顺畅,强化了办案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切实保证了律师查阅案卷的权利。七是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建立了检察微博,正在建设检察外网,更加注重通过网络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互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四、强化自身建设,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有新提高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战略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切实转变执法理念

全市检察机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重要意义和立法精神,实现思想观念和执法理念的新转变,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在办案中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坚持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等问题的分析论证,切实防止出现冤假错案。

(二)开展创建“一流检察院”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分别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为全市检察干警职工授课,让大家统一思想认识,同心协力,努力在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业绩、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把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查摆和改进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四化考核,营造争先创优的风气,各项业务指标均有明显提升。

(三)加强执法能力培训

积极派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技能、检察业务与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对接等培训;多次邀请省院的业务能手和市委党校教授到市检察院为干警授课;邀请省院公诉部门到我市举办模拟庭审和公诉热点大家谈活动;坚持每周一期“检察论坛”;组织了第三届闽粤公诉人控辩交流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检察实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加强执法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检务督察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对本院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顿的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以“认真学习法律、准确理解法律、严格执行法律”为主题的学习整顿活动。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奢”问题专项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查摆、整改,整治检察人员执法风气,弘扬勤勉务实、清正廉明的作风。

各位代表,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一贯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干警的执法理念、办案水平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的法律监督职责,案多人少、装备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纪律作风仍需加强。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014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创建平安茂名、幸福茂名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为加快茂名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三是紧紧围绕创建“法治茂名”、“平安茂名”活动,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市委工作大局。四是紧紧围绕 “阳光检务”工作,进一步接受监督。五是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14年,站在历史的新起点,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构建平安茂名、幸福茂名,为茂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