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茂名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8日下午,茂名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兵国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有关工作情况。

  市检察院吴学翔检察官、王小丽检察官、陈伟涛检察官分别就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回答记者提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茂名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检察机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市两级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打击深挖、线索摸排、宣传发动等工作专班。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最高检第四巡视组组长、省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省检察院院领导等先后到我市督导检查,指导办案。全市检察机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迎接督导检查,全面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得到了上级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市检察院建立全市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机制,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对案件提前介入、捕诉衔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开展全方位指导,共对黑恶犯罪28件353人同步审查把关。特别是针对“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案件,加强个案分析和类案指导,确保执法标准统一和案件质量过关。市检察院在审查逮捕阶段同步审查了高州市检察院承办的陈某良团伙涉黑案,前往基层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方式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引导准确定性案件、完整证据体系,形成同步审查报告报省检察院,得到了省检察院的支持与肯定,依法批捕17名犯罪嫌疑人。

  二、强化办案攻坚,提升打击质效。

  坚持依法严惩,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侦查活动103次,召开案情分析会63次,批捕涉黑犯罪41件189人,起诉23件199人;批捕涉恶犯罪256件813人,起诉205件592人。坚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黑恶案件中的适用,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全市在4件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对12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依法强化对诉讼全过程的法律监督,纠正漏捕106人,追诉漏犯80人,追诉漏罪26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推动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公安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促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聚焦打击重点,发力深挖彻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加强线索核查,移送“保护伞”线索18条,起诉涉黑恶公职人员6人,起诉涉黑恶村组干部、两委干部47人。坚持深化“打财断血”,防止死灰复燃。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犯罪财产,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2人,法院判处罚金586.73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核查涉黑恶犯罪财产刑执行19人。坚持用好检察机关侦查权,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依法侦查,受理案件线索27条,初查3件,立案侦查1件1人。

  三、坚持扫建结合,促进社会治理。

  我市检察机关结合“乡间检察工作”,以综治联系点、禁毒帮扶点为抓手,深入茂南区金塘镇、镇盛镇、羊角镇、滨海新区电城镇、化州市平定镇、高州市大井镇等地,提供司法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发挥“两法衔接”职能,推动行业治乱,注重在行政执法案件中排查涉黑恶线索。对于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和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向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15份。利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360余条;结合“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乡间检察工作”等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校、镇、村设点宣传42次,发放资料28000份,张贴标语66条,展出栏目、展板88次。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许志晖书记关于未成年人检察的批示指示精神,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市设立“检校合作点”65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校园法治讲座55场,覆盖人数约1.8万人次。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因扫黑除恶工作出色,荣获“集体二等功”,先进事迹在电视、报纸上宣传报道,并被评为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广东省第五届“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打准打实,严防坐大成势,严格依法办案,加强诉讼监督;深化破网打伞,发力“打财断血”,强化部门联动,做到既严惩黑恶犯罪,又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坚持打防并举,推动长效常治,促进基层治理,参与行业治理,增强检察建议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