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聘请陈海等九位同志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特约检察员的决定
时间:2015-07-07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关于聘请陈海等九位同志为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特约检察员的决定

 

 

为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体系,发挥党外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检察机关廉政建设,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和聘请条件、聘请程序,决定聘请如下九位同志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陈  海  男  民革第三支部副主委、茂名市林业局产业科科长

张宏艳  女  民盟市委委员、民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协委员

梁永豪  男  民建市委副主委、市住建局副局长、市政协委员

张少岩  女  民进市委副主委、市十三中教研室主任、市政协委员

周  滨  男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袁广明  男  致公党市委秘书长、市气象局科长、市政协委员

何  县  男  市公路局总工程师

吴土新  男  广东省人大代表、茂名市工商联副主席、茂名市民营企业商会会长、市环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丽娟   女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副教授

任期5年,即从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