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检察系统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137号)要求,现将我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在市级范围内予以公示:
一、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2个)
茂南区人民检察院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内设机构)(2个)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三、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3名)
杨秋玲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三级检察官助理
窦建飞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
张辉谋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四、公示有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市检察院政治部,(0668)2938117、2938093
地址:茂名市迎宾三路173号
邮编:525000
茂名市检察系统第九次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