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职能,协同推进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共同绘就红树葱郁、鹭鸟翔舞的红树林生态画卷,近日,茂名市检察院联合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在市检察院举行《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茂名市林业局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联签仪式,并召开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兵国、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卫清、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杨森、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江雪梅出席活动并作讲话。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茂名市林业局、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四个部门联签《关于建立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构建起组织领导、线索移送、案件办理通报、定期巡查、生态环境修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七大机制,使红树林保护工作走实走深。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更好开展守护红树林行动进行了充分、深入的讨论。
黄兵国副检察长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加大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坚守红树林保护红线。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希望各单位立足工作职责,落实好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等制度,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三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落实保护红树林责任,在每年“国际红树林行动日”联合举办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